(二)書法藝術的形成
書法,是指寫字的藝術,可是,寫字卻不一定是書法。我國的書法藝術究竟是什么時候形成的,這是值得探討的問題。元代有一位學者郝經,在他的《陵川集》中,認為先秦時寫字和射箭、駕車一樣,是一種技能,還沒有形成書學,也就是說當時人們還沒有明確意識到“書法”這一概念。書法形成一門獨立的藝術那是后來才明確提出來的。元代另一位學者劉因與其二人的說法是一致的。
可是流傳下來的先秦字跡,當時只是作為“以代結繩”的記事符號,并沒有成為“專門之學、計夫工拙”,為什么后世歷代書法家卻奉為楷范呢,為什么標志書法造詣高低的“古意”就是指先秦文字的藝術性,怎樣理解這個問題,以下兩個方面。
首先,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具有高度的藝術創造才能和審美觀念的,當他們用刀在甲骨上刻寫文字或在金屬上鑄字刻字,發揮出了高度的藝術創造才能
另一方面,我國文字的特點是方塊字,一個字有很多形狀,其變化又很大,更主要的是我國的文字創造依自然萬物之類而象形的。唐代有一位書法理論家張懷瓘,在他論斷倉頡造字時說,仰望奎星圓曲之勢,俯察龜文鳥跡之象,博彩眾美,是曰古文。一般人都知道古代文字的產生是借自然萬物之行,改造而成的,其實它還有很重要的一點,就是“博采眾美”,自然就具有相當的藝術性。由于先秦的人民,在寫或刻字時,沒有矯揉造作,反而渾穆天真,純樸自然,具有后世難以企及的古意。
在書法實踐上,一些書法家也是由于感受到自然美和生活美,而使他們的書法起到了突變。如:唐代的張旭,自言始見擔夫爭道,又聞鼓吹而得其法,觀公孫大娘舞劍得其神。懷素觀云,隨風變化而有所悟,宋代的文同,見道上斗蛇,遂得其妙。這些掌故,也啟發我們去理解書法藝術是怎樣形成的。